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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零六章 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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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零六章 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(第3/3页)

“《道德》言: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

“本朝自有制度,本以霸王道杂之,非纯用德教、周政。非全黄老,亦非全霸道,更非全德教周政。”

“你们以为,朝廷的存在只是为了收税。事实上,就以西域而已,朝中早就争论过,是否放弃西域?”

“又要花钱,又无收益,难道朝廷就不投钱了吗?”

“你们言利,朝廷自有想法,又岂在区区银两?”

“虾夷地,归我,汉人多,则鲸海安稳。倭人、罗刹,皆无染指之能。”

“虾夷地,归他,不管是罗刹还是倭人,鲸海周边,永无宁日。”

“古人云:礼不下庶人。”

“其实另一个解释,便是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。见君子,谈义;见商贾,谈利。”

“与朝廷而言,朝廷得到的是一个汉人充斥的虾夷,横亘在倭人和罗刹之间,使之不能勾连。只要虾夷在朝廷手中,则鲸海周边都是朝廷的。”

“你们都知,我起步于鲸海永宁寺。昔年对罗刹一战,不过万人之争,耗费国库四五百万两不止。”

“虾夷在手,朝廷看似没赚到钱,但日后也不会再有花费数百万军费的情况。对朝廷而言,不赔,就是赚。”

“而礼不下庶人,你们这群商贾,无非求利。既然求利,自要言利。”

“我只问一句,若是朝廷控股,户政府投资,你们真的还敢投钱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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